第325章 赛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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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328章 325. 赛前

    不要以为加里·佩顿就只有防守厉害,虽然加里·佩顿绝对称得上NbA史上最强防守控卫,无论是在个人防守还是团队协防上,都无懈可击。

    但是加里·佩顿的进攻也丝毫不逊色于他的防守,比NbA中绝大多数人都要好。

    加里·佩顿没有华丽的交叉步,也没有激情爆扣,可是加里·佩顿能突擅投,低位单打更是一大绝技。

    再加上一次次投篮命中后摇头晃脑大喷垃圾话,更是加里·佩顿鲜明个性的代表。

    而且,加里·佩的传球在NbA球员中也足以名列前茅。

    凭借着一次次凶猛的抢断,以及之后的一次次的美妙传球助攻,可以说,加里·佩顿是技术最全面的一位球员

    至于西雅图超音速队的另外一位主力球员,就是他们的锋线摇摆人,可以兼任大小前锋的拉沙德·刘易斯。

    拉沙德·刘易斯算得上NbA中成长比较迅速的一位球员,仅仅用了三个赛季,拉沙德·刘易斯就成长为NbA一流的前锋。

    在上一个赛季,拉沙德·刘易斯凭借着他那高达43.2%的三分命中率,位列整个NbA联盟第9位。

    在78场的首发出战的比赛中,有64场比赛得分上双,10次拿到了西雅图超音速队的全队得分第一,23次拿到全队篮板球第一。

    本赛季,拉沙德·刘易斯的出场时间得到了进一步的增加,得分也有着更加显着的提高。

    拉沙德·刘易斯是个身高臂长的投篮型大个子锋线球员,由于他的运动能力有限,控球能力也比较低,几乎不会自主进攻,主要依赖队友来制造投篮机会,所以主要的打球方式就是一个射手型的大前锋,这种打法才能够完美发挥出拉沙德·刘易斯的优势。

    而且拉沙德·刘易斯虽然单防外线不行,但对于移动不那么快的大个子却还是具有一定的对抗能力,当然,如果对手的速度比较快,那拉沙德·刘易斯就无能为力了。

    不过拉沙德·刘易斯的团队防守还是不错的。

    在西雅图超音速队,加里·佩顿的存在,可以说正好可以让拉沙德·刘易斯得到充分的发挥。

    在西雅图超音速队的首发球员当中,有一位算得上对谭元非常熟悉的球员,那就是与谭元同样是2000年新秀的戴斯蒙德·梅森。

    戴斯蒙德·梅森是个身体素质超强,球风劲爆具有侵略性又富有冲击力和观赏性的球员,在上一个赛季,也就是戴斯蒙德·梅森的新秀赛季,入选了新秀第二阵容。

    只是作为外线球员,不到三成的三分命中率着实让人大跌眼镜,而且过于依靠身体打球,和火爆的脾气也成为限制戴斯蒙德·梅森进一步发展的瓶颈,让戴斯蒙德·梅森与巨星无缘。

    至于戴斯蒙德·梅森为什么对谭元熟悉,这……当然是因为在选秀前的联合试训时,戴斯蒙德被谭元给狠狠的教训过。

    说到谭元为什么要那么做,这其实也只能说谭元前世的球迷心理在作祟。

    在谭元重生之前,戴斯蒙德·梅森曾经一度是华夏球迷眼中的公敌。

    这主要缘于2003年火箭队与黄蜂队的一场比赛。

    在这场比赛中,争抢篮板球时大姚在起跳的过程中,被戴斯蒙德打中了腿部,失去了重心,倒在了戴斯蒙德·梅森的身上。

    当时戴斯蒙德·梅森气得用力翘起了屁股,把大姚给重重地摔倒在地板上。

    也正是因为这件事,戴斯蒙德成了华夏球迷的公敌,被紧追不舍的骂了好长时间。

    当然,戴斯蒙德·梅森对这事是不知道的,也不可能知道,因为此时这事还没有发生,大姚也还没有来参加NbA的选秀,成为NbA的球员。

    因为谭元当时可是打遍了联合试训时有名的参选球员,所以戴斯蒙德·梅森还未能与谭元单挑而高兴了好一阵子,认为谭元觉得他与前面那些球员具备有相当的地位。

    如果让戴斯蒙德·梅森知道,谭元只是因为一件还没有发生的事情,这才主动的找上他,不知道戴斯蒙德·梅森会不会气得原地爆炸。

    西雅图超音速队最后一个首发球员-——杰罗姆·詹姆斯,谭元对这个打中锋的家伙也有深刻的印象。

    作为华夏球迷,相信不会有人不记得,在大姚进入NbA之后,杰罗姆·詹姆斯算得上是大姚职业生涯早期的一个对手,而且就在大姚的菜鸟赛季,正是杰罗姆·詹姆斯让大姚体验了一把什么叫做尴尬。

    那一夜,作为西雅图超音速队的替补中锋,杰罗姆·詹姆斯连续五次单挑大姚都取得了成功,而大姚却在杰罗姆·詹姆斯的防守下,两次出手投篮全都未能命中,登场15分钟,却以0分尴尬收场,也因此引来休斯顿火箭队主场康柏中心主场球迷的一片嘘声。

    若是其他有名的中锋也就罢了,可是杰罗姆·詹姆斯可是被讥讽为“连犯规都很拙劣”的废物,结果大姚却在杰罗姆·詹姆斯的手上折戟,一分未得不说,也没能防住杰罗姆·詹姆斯,这就不得不让人怀疑选择了大姚是否正确。

    当然,大姚还是很快就证明了自己,杰罗姆·詹姆斯却直到2006年,才发生质的蜕变,而且蜕变的极为惊人,低位单打、转身、跳投无所不能。

    不过蜕变再好,杰罗姆·詹姆斯依旧只能是“超级快餐”,甚至连四分之一个常规赛程都没有能够坚持住,之后又迅速回复到原来的水平,甚至于变得越来越差。

    说起来,现在的杰罗姆·詹姆斯还不是那个只想着甜甜圈的胖子,而他的水准也没有任何爆发的可能性,在经过了谭元、大本和奥克利团训的夸梅·布朗面前,杰罗姆·詹姆斯依旧是个没用的家伙。

    至于西雅图超音速队中的那两个2001年的菜鸟,真的没有什么可提的必要。

    而且其中还包括了谭元的学弟,在UcLA棕熊最后一年的队友厄尔·沃特森。

    在谭元离开了UcLA棕熊队进入NbA之后,这个小家伙还真的打出了不错的成绩,不过由于谭元的存在,厄尔·沃特森没能成为UcLA参加比赛和首发的校史记录者,但是抢断次数235次,校史第一,助攻607次和三分球命中个数(133个),均列校史第四。